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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就平淡
作者: 发布时间:04-11-22 浏览次数:1294 [ ]


  一 树上的回忆 

  1 

   

  邓伟打麻将确实不是把好手,逢赌必输。他老婆为此拒绝和他行房事。邓伟就感到异常郁闷。打麻将成瘾,他戒不掉。 

  刚和老婆吵了一架,没混着饭吃,饿着肚子游荡在村外的林荫路上。太阳钻到地平线以下了,还不甘心地放射出一段光芒,把个西天的云彩映得彤红。这红让邓伟想到和老婆**时,她脸上的潮红。可越这样想,心越烦闷,这烦闷像是自己被关在密不透风的暗室里,无论怎么样去撞击四壁,也找不到出口一样。有一只蚊子死气白脸地往身上贴,邓伟就扬起打麻将磨出茧子的手掌像他假想过多次的掴他老婆嘴巴一样地去扇那不识趣的蚊子。啪地一下,手掌硬生生地拍到了树杆上,那只蚊子被他强劲的掌风摔出去一丈开外。因为用力过猛,邓伟被震得手臂发麻。可是手却没有缩过来,眼睛定定地近似痴呆地望着树干上:一九八九年九月十日,邓伟,不知归期,衣锦还乡。那是十几年前的往事了,往事随着簌簌而下秋叶散漫于脑海。 

  2 

  雨很大,但没有风。雨点噼噼啪啪砸在庄稼上、树叶上、土地上。闪电像轻功极好的武林高手在头顶上一闪而过。邓伟披着一张刚好可以包裹住自己身体的塑料布绻缩在一棵大杨树下。不时而来的闪电照射在地里的玉米叶子上,发出一段段幽幽的光,如同鬼魅一样。与闪电相伴而行的雷声一轰隆,他的身体就颤抖一次。他恐惧得缩了缩身子,祈祷雨早些停,天早些亮。如果这时有一只儿狼出现在他面前,他想自己一定会晕过去。饥饿又冒出来捣蛋,本打算在天黑的时候拢一堆火烤几穗苞米吃,可大雨的到来使这成为奢望。离家的第一个夜晚就如此的凄惶,这当然是他始料不及的,但此时尚只有十六岁的邓伟却一点不后悔自己的毅然离家。 

   

  邓伟的姑姑可能是因为外在过于锋利至使她内在的疲软吧,她不能生育。在邓伟满一岁时,母亲便把他送给了姑姑。他本姓张,叫张贵,到姑姑家后便随了姑父的姓,姓邓。因为姑姑家与同村的张家要好,而张家的孩子叫张伟,所以姑姑就把他的名字改成邓伟。同样叫伟,但命运却天地之别。张伟倍受父母宠爱,邓伟就一直饱受苛责。也许做不了母亲的女人,就注定是个没有母性或者不会表达母爱的人。姑姑为人泼辣,视财如命,打骂邓伟更像家常便饭。邓伟的童年是毫无色彩的。这使他憎恨自己的生身父母,他们把应该属于他的那份疼爱都给了他的哥哥。邓伟在读小学的时候,就在心里发誓要出人头地,永远永远的离开这个枯涩的家。读书的梦想随即破灭。小学毕业后姑姑就勒令他退学。姑姑的说辞是读书无用,考不上大学,花钱冤枉,识几个字,能算帐就够用了。这使邓伟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雨依然在下,风也起了。风时不时的掀起他披在身上的塑料布,还捣蛋似地钻进他的腋窝里,想逗他笑。可他又如何笑得出来呢?长时间的饥饿寒冷使他过于疲倦,顾不得树下的湿露,披紧雨衣倒在地上,竟也常常睡去了。七八点钟的时候,暖阳使他的睡姿改成了四仰八叉。好在农闲时节,庄稼地里没人劳作,也使他这一觉睡得还算安稳。中午时分太阳变得炎烈,被晒醒的邓伟发现身上被蚊子叮了几十个大疱。蚊子在雨夜挨了那么久,当然饥饿难当,太阳出来后发现有这么个不知抵抗的食物,当然要吃它个详饱。这样想来,邓伟的肚子就咕咕叫开来了。他跑进玉米地里,从根部折断一株玉米,把皮扒了,咀嚼起来,吮吸那里面甜甜的汁液。喝的问题解决了。然而刚下过雨,使他找不到干柴来拢火烤玉米,便忍了饥饿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本和笔,记下离家初夜的经历。然后迈开脚步无目的的上路了。两点左右他路过一个不知名的村子时,向人讨要了几个大馒头,饕餮的愿望才得以满足。 

   

  3 

   

  他向前走着。他并不知道他要往哪里去。 

  他背着书包,像是一个上学或下学途中的孩子,可他却是个流浪儿。书包里装了笔和本,他用笔和本来记录自己的行程;还有一小塑料袋石灰粉和一把小刀,石灰粉是用来应急的,遇到坏人时可以朝对方脸上扬一把,然后撒腿逃跑;小刀,那种削铅笔用的小刀,是用来防身的,用来与坏人短兵相接时用的。另个,他还用这把小刀在离家时往村后的一颗树上刻了几个字:一九八九年九月十日,邓伟 ,不知归期,衣锦还乡;除笔本石灰粉和小刀外,他书包里还有十二块钱,用塑料布包着,藏在书包 的最里层,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动用这笔财产的。 

  他从白天走到黑夜。而黑夜是他最难熬的时光。他不到陌生的村落里去借宿。他不想看到村庄里的人,他们长得都一样,黑不溜湫的,每个人都很尖酸和无知。然而黑夜的旷野里,却像处处隐藏着幽灵,恐惧像小说里有妓女一样,没羞没臊地赤裸裸地纠缠你。在这个时候,附近村落里的几声狗吠倒是给了他几丝安全感。 

  然而狗的叫声却引得他的脊背隐隐作痛。 

  在邓伟被姑姑强制退学后的一段时间里,他终日魂不守舍,郁闷异常。看着自己的伙伴张伟每天骑着自行车去学校,他就感觉自己好你站在黑暗的地狱里。有那么一天,他在街上无精打彩的游荡。在王大眼家大门口遇到了王大眼家的那只长相凶恶的大黄狗。它在朝他汪汪地叫嚣。本来邓伟是怕狗的,可这时他不知哪来的勇气,抓起沟边的一条木棍做便朝狗的身上猛烈击打,很快,狗的叫嚣便成了痛苦的哀唤。它的腿弯、脑袋、眼眶、嘴角,滴滴答答滑落着鲜血,洇红了布满干尘的地面。邓伟打狗打得很忘情,要不是正睡午觉被狗叫惊醒的王大眼嗷的一声出现在眼前,他还会继续打下去,可王大眼出现了,他不敢再打,想起来自己应该撒腿逃跑,于是,撒腿就跑。王大眼在后面紧追不舍。追进了邓伟家。王大眼把邓伟拽过来就是几个响亮的大耳刮子。邓伟的姑姑见这阵势,不由得气由头起,怒由胆边生,就像女侠路见不平一样断喝一声:住手!王大眼就住了手,直愣愣地望她。 

  我说王大眼,你是喝酒喝多了还是睡觉睡毛了?妈的个*,打我的孩子还撵到家里来打,你当我们邓家没人了?你***不想活了吧?! 

  我不想活了?是你家这个小兔崽子不想活了!你去看看我们那狗,都他妈成血葫芦了!他算个八万还算个六条,敢打我的狗! 

  姑姑一听打狗,不相信似地把眼睛转向了邓伟。邓伟扬着肿胀的脸不置一辞。姑姑的眼飞快地闪了几下,然后迅速地把邓伟拽了过来,嘴里说小伟你脊梁怎么淌了这么多血呀,手随即伸进邓伟的后背,狠狠地挠了一把,然后邓伟的后背就真的有血在流淌,然后她就把邓伟的身体拔过去给王大眼看。说,操你八辈祖宗王大眼,这孩子的后脊梁让你家狗咬成这样,你家那做损的狗还不该打吗? 

  邓伟忍着疼,硬是没哼一声。心里,却已在江河泛滥。 

  几条明晃晃的血痕蹿进王大眼眼里。王大眼差点没背过气儿去。在邓伟姑姑的雕虫小技面前,他哑口无言。 

  乡亲们啊,都过来评评理,看是狗的命值钱还是人的命值钱!妈的个*,我家小伟要是得个狂犬病啥的,我掘了你王家祖坟!......姑姑跑到大街上狗一样的狂吠不止。 

  王大眼装了一肚子火大步流星走出了邓家大门。 

  王大眼走了,乡亲们都退去以后,姑姑关了大门扒了邓伟的衣服,照着他的后脊梁就是一顿大巴掌...... 

  在黑暗的旷野里想起这一幕,邓伟当时没有放任的泪水在这一刻决堤奔涌了。 

   

  4 

   

  天光渐渐消失。三十三岁的邓伟伫立在当年离家出走时铭志刻字的树下,思绪如炊烟袅袅。岁月流转,十几年就这么过去了。岁月把一个人按照不同的年龄段分割成许多个不同的自己。不相识的人,或相识的人,还能从三十三岁的邓伟身上辨别出十六时的他吗?他现在已经有了老婆,虽然她暂时不与他行房事,但他毕竟是个有老婆的人了。他也已经有了孩子。哎,他叹了口气,已经不再年少了。 

   

  5 

   

  在邓伟出走后的第十二天下午,雨又落下来了。淅淅沥沥一直到晚上也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邓伟的姑姑和姑父守着孤灯对坐在炕上,谁也不言语,也不知道言语些什么。肉墩一样的姑姑靠在墙上,左一把右一把地抹眼泪。当张伟 把邓伟 的离别信从书箱里发现并交给他们时,他们目瞪口呆,继而杀猪般地嚎叫。先是破口大骂,骂邓伟是个不孝子,白养活了十几年,不声不响的就走了,有伤天理!慢慢的意识到他们失去了一件很重要的东西,失去,是的,失去。整整十几个晚上,姑姑不眠不休。想起邓伟从来到她家里并长到十六岁的光阴里的一点一滴,她心如刀绞,悔恨交加。现在,她被一种巨大的痛苦攫住,神情恍惚。窗外还下着雨,稀疏的雨声迷乱地钻进耳里,像一只只蚂蚁正从耳腹爬向心的荒野。忽然从细碎的雨声中健壮分辨出一种脚步踏在泥泞路上的“啪叽、啪叽”的声音。疑是错觉,又细听了听,确是有这样的声响。她慌忙跳下脚地,忘了拖双鞋子就急急地跑到门口迅疾地开了房门。湿淋淋的邓伟出现在眼前,恍若隔世,恍如天外来客。片刻的沉寂后,那杀猪般的哭嚎便又一次在寂静我雨夜里响起。邓伟枯瘦的身体被揽在她宽胖温热的怀里。 

   

  邓伟于离家后的第十天走到了省城哈尔滨。却又无以谋生,几乎困死街头。无奈之下,搭一位好心长途运输司机的车回到了县城,又徒步回到了刚刚离别的家里。 

   

  二  邓伟和邓一峰都在奋斗 

   

  邓伟身份证上的名字不叫邓伟,叫邓一峰。是那年换户口簿时他自己改的,意为峰之首也。他那次离家出走虽然于无奈之下又回到了姑姑家,-----他一直认为那不是他的家,是姑姑的家,但走出去的想法依然如烈火燃烧于胸。 

   

  邓伟在城里漂的时候,人们只知道他叫邓一峰;而在家乡,人们习惯于叫他邓伟。经历了十六岁那一年的变故,姑姑就开始学着像妈妈一样对待对邓伟了。在邓伟十九岁那一年,姑姑没有阻止他,放他出去闯荡了。从此,他就是邓一峰了。 

   

  1 

   

  表哥把邓一峰带到大连,把他安排在一家快餐厅做传菜员。 

   

  邓一峰刚一踏上大连的土地,干个轰轰烈烈的想法便开始在心里迅速膨胀,仿佛只要他一用力,便轰轰烈烈了。不过他也知道,要轰轰烈烈并不容易,书上不是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吗?那就暂且先蜇伏在这快餐厅吧。 

   

  快餐厅的老板是个胖子,白胖子。白胖子和表哥有业务来往,这里的猪肉都是表哥推销过来的。所以表哥很容易就把他安置在这了。表哥引他来的时候已经见过白胖子。白胖子对表哥说既然是你介绍来的,那就先叫他做传菜生吧。邓一峰当时就想传菜生大概就是快餐厅里比较有地位的了。于是他就挺感激白胖子。可是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上天怎么会让他刚来就有地位呢,于是在邓一峰在快餐厅里干了两个小时零十分的传菜生的时候,上天就安排了这样一幕: 

   

  白胖子走到一个垃圾筐前,手伸进兜里,大概是要把什么东西,比如昨晚用过的又不方便及时扔掉的避孕套之类的扔进筐里,可他的手抽出来的时候带了几张百元钞票和向枚硬币出来,掉在了地上。邓一峰赶得巧,恰在此时经过白胖子身边,看到白胖子的钱掉在了地了,他立住了,怯怯地看了看白胖子,又看了看掉在地上的钱,他犹豫了,他想帮自己的老板把钱拾起来,讨得老板的欢心。可又觉得这样太谄媚,太没骨气,那掉在地上又那么敏感的钱,若是其它东西也好办,可那是钱,是老板的钱呐,随便动老板的钱总归不大好吧......他这样一犹豫,老板就乜了他一眼,见邓一峰没有要帮他的意思,就自己弯下腰拾起掉在地上的钱。老板转身走的时候又斜眄了一眼邓一峰。过了两分钟吧,领班跑过来,说:邓一峰,你是新来的,有些地方还需要锻炼一下,老板叫你去换一套工作服,带上围裙,到洗碗间刷碗去吧。于是邓一峰就由传菜员变成了勤杂工。邓一峰就知道表哥的面子不是很大,同是也有一种被污辱的感觉袭上了心头,很强烈,击得两颊发烫。他隐约感觉身后有好多人在嘲笑他。他的自尊心对他说,你使我受了伤害啊。于是他就想哭,眼泪恰到好处地从泪腺里蹿到眼眶里,朦胧了他的视线。但他不同意眼泪落下来,于是就强忍着。忍着泪的伤感是伤感的极致。他就带了极致的伤感换了工作服,去刷碗间洗碗去了。 

   

  就是这一天晚上九点下班后,邓一峰学会了吸烟。 

   

  刷碗间的同事于强看出了邓一峰的悒郁,就带着一副曾经沧海的表情说,老弟,你是第一次出门吗?出门在外有很多不如意的地方,给人家打工当然不会像吃饺子一样舒服,想开点吧,等你当老板了,你也可以随意摆弄你的下属,既然是出来打工的就应该把委屈当作小菜一碟,甚至家常便饭。邓一峰就莫名的生出了对于强的好感。 

   

  洗碗间里的工作是很累的。客流高峰时盘子碗堆成了山。邓一峰的身体就得随着手的上下的舞动而不停的扭摆,倒是把腰肌给练得极为柔韧。地面很湿,终日手脚泡在水里,加上不停的摆动腰肢,使邓一峰觉得自己像一只掉进水里的狗,死是死不了,却免不了要不停的挣扎。疲惫是他下班后唯一 的感觉。他没有想到,他未来的轰轰烈烈要从机械的摇摇摆摆开始。现实与理想间的落差使他觉得自己坠入了深谷,要一点点往上爬,将是件极为艰难的事情。 

   

  小四川是洗碗间里的班长,个子很矮,可是脾气很大,官不大,可是驾子大,眼睛不大,可是色相大。他把喝斥邓一峰于强等人当作是工作的一部分,他把瞅个机会从后面抱住某个女服务员的腰当作 是一种乐趣。邓一峰就很看不顺眼,于强也总是在小四川不注意的时候拿眼睛屠戮他。 

   

  邓一峰在洗碗间干到第三十四天的时候,于强满含期盼地向从处面探进头来视察工作的白胖子提出申请调到面案去,学做面食。也巧了,白胖子也许昨晚突然阳痿,憋了一肚子火,便张口詈骂,滚你妈的,就你那德行还想去面案?你那手就是用来刷碗的,你还能做面,面做你倒还合适!老老实实呆着,不想干就给我开路!你个驴操的,还他妈跟我提要求!得了,你走吧,回老家放猪吧! 

   

  就这么简单,于强被开除了。于强被开除了,邓一峰也不想干了。他把于强看成自己的好朋友,好兄弟。即是兄弟,就要同甘共苦,要走一起走!于强就劝他说,你就在这干吧,找份工作不容易,一个人难,两个人更难,像我们这样萍水相逢的打工兄弟不必求什么长久,本就是五湖四海,终了还是要四海五湖的。可邓一峰铁了心辞职相陪,于强拗不过他,只好两个人一起走了。可于强说在走之前得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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